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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桂科基字〔2020〕31号)

时间:2020-04-21 10:56 | 浏览量:127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建议编制要求

(一)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紧迫需求,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人口与健康、电子信息、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七个领域,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打破区域壁垒,促进思维碰撞,强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

(二)指南研究方向名称应重点体现广西问题及区域优势和特色,并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尽量不出现地域名称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三)指南研究方向应当要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避免选取陈旧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重复资助过的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

(四)指南研究方向应当提炼精准,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五)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鼓励各单位联合区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提交指南建议。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一)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指南凝练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建议人。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1.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根据广西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相关协议,以及各单位2019年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情况,对每个单位推荐的指南建议数量规定如下: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每家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20个;北部湾大学、广西农科院、广西科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每家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15个;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每家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10个;其他单位,每家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5个。

2.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指南建议凝练工作,对拟推荐的指南建议开展预审和推荐排序,并组织区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指南建议内容进行指导完善,着力提高指南竞争力。

(二)报送要求

1. 指南建议由提出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2.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指南建议(附件1)和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王则奋,张茂胜,湛永松

电  话:0771-2631652,2618630

邮 箱:jcc@kjt.gxzf.gov.cn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1年度项目指南建议.doc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1年指南建议汇总清单表.doc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名单(广西地区).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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