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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做好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3 16:38 | 浏览量:853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做好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跟踪服务工作,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状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调查摸底工作

各市科技局要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组织县(区)科技局对辖区内科技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深度摸排,筛选有潜力、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下一步上规入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调查摸底重点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技术服务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电子名单另行提供)。请各市科技局于8月31日前将《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摸底情况表》(附件1)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电子版发送到cgc@kjt.gxzf.gov.cn)。

二、及时督促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

各市科技局要按照《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工作手册》(附件2),加强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进行指导、对接和服务,宣传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协调处理申报中遇到的问题,配合统计部门及时纳入统计,确保应统尽统。

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上规入统条件为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含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各市科技局要严格对照企业入库标准,对接近入库标准的企业进行摸排筛选,对于未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进一步培育。对于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督促企业将入库所需材料提交至县(区)统计局,由县(区)统计局将申报入库企业名单上报市统计局进行实地核查反馈后,向自治区统计局进行申报。自治区统计局审批通过向国家统计局备案后,企业可于申报月份下一月通过“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统计数据。

各市科技局对于主营业务活动属于科技服务业但行业代码划分不正确的已上规入统企业,要积极与企业沟通,指导企业申请变更行业代码。要做好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对口跟踪服务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每月数据填报的指导,确保每月上报的数据质量。

三、做好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工作

自治区科技厅将根据科技服务业企业调查摸底情况,建立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库,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工作做好科技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工作。各市科技局要指导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自治区科技厅优先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申请作为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服务。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创建广西科技服务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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