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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科通〔2021〕3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柳州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核验的通知

时间:2021-08-26 17:16 | 浏览量:47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50号)和柳州市凝心聚力抓产业真抓实干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总体方案(2021-2023)(20211)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继续开展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核验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柳州市科技局复核,自治区科技厅负责适时分批组织专家开展核验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在本市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技术合同须经全国各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并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3. 申请购买科技成果转化核验的项目,技术合同于2019-2021年期间完成登记,申请自有科技成果转化核验的项目,于202111-1215日,在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上登记在案。通过自治区科技厅核验的项目才可申柳州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申报时间请留意后续通知

4. 因未按要求申报,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推荐要求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包括材料形式审查)和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的申请项目严格把关,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对推荐的申请项目进行充分调研。

(四)受理时间与地点

1. 第一批受理时间830日前。

2. 第二批受理时间1025日前。

3. 第三批受理时间1215日前。

柳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技术转移服务科(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四楼)

  人:杨梦琳

联系电话:0772-2622051

(五)受理方式

成果转化项目核验申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纸质材料并组织项目评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PDF扫描件一份。材料应按照汇总表、信息表、核验材料依次按顺序整理装订。并将PDF扫描件、汇总表Excel版和信息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qbsjszyk@163.com

附件:1.2021年度柳州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A类)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B类)

5.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C类)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8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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