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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1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69号)

时间:2021-11-16 17:08 | 浏览量:47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桂科基字〔2017〕89号),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

一、“广西石化资源加工及过程强化技术重点实验室”等9家为优秀类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二、“广西无线宽带通信与信号处理重点实验室”等37家为良好类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三、“广西艾滋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等27家为合格类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四、“广西口腔颌面修复与重建研究重点实验室”等8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1年。

五、“广西移植医学重点实验室”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轮绩效评估,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实验室资格,直接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

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针对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为我区学科建设、科研人才培养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2021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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