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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科通〔2022〕22号

时间:2022-02-18 17:28 | 浏览量:5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21〕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南科通〔2022〕12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由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市属科研机构作为主要依托单位、服务南宁发展的创新平台;

2.在2021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或新认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奖励标准

1.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给予建设资助最高200万元;

2.新认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给予建设资助50万元;

3.新认定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资助30万元。如果同一依托单位,以相同建设内容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不重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后补助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2021年度南宁市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2.创新平台依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创新平台获认定资格证明复印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23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及资金申请表Word版发送到邮箱nnkjjgxk@163.com,逾期不申报视同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贞贞

电 话:0771-5533813


附件:2021年度南宁市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



2022年2月17日

网址链接:http://kjj.nanning.gov.cn/tzgg/tz/qttz/t5079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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