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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第十三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通知(桂科基字〔2017〕96号)

时间:2017-10-25 08:54 | 浏览量:1631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其成果产业化转化,强化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计字〔2014〕155号),在自愿申请组建和专业分组评审基础上,结合专家综合评审意见,经研究,现下达第十三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组建计划(见附件1)。为做好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研究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发挥好主管部门的作用,对研究中心的组建给予指导和支持,及时帮助发现和解决组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研究中心的组建经费由各依托单位自筹解决。各有关依托单位及共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要求,对研究中心组建提供稳定、可靠的人、财、物等基础条件保障;着力提高研究中心的工程技术研发与工程化应用与产业化转化能力,积极组织开展或合作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自主开发;同时,注重加强承接工艺改造、工程承包等对外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形式、途径,充分发挥在建研究中心对行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推动和为创新创业的服务作用,为广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研究中心的组建期为2017年11月—2019年10月,期满后由我厅组织专家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按照有关工作规程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研究中心予以认定并颁发牌匾。 
四、请各依托单位认真按要求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提纲见附件)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以下分管业务处审定后,由分管业务处签订并统一交主管业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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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马钧声 
电  话:0771—2618461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办公楼 
邮  编:530022 
附  件:1.第十三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表.doc 
2.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格式).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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