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司新闻 > 政府公文 >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31号)

GOV Documents

政府公文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玉山  18589918308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11层

联系人:张艳  15107726823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2-7-7

联系人:吴桐 18074843880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2号信息孵化大厦A座3-29号办公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2〕31号)

时间:2022-04-01 17:25 | 浏览量:436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加快构建我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能力,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应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有关条件要求。

对纳入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孵化器,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要求可降低20%。

二、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指导辖区内孵化器申报,并作为推荐单位,对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认定评审和实地核验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公布认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孵化器填写《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及提供附件佐证材料(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由科技局统一推荐。

(二)各孵化器应对所提交的数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认定资格。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2年5月23日前统一将推荐函(含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孵化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应加强对辖区内孵化器的建设指导,支持孵化器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创新链布局建设孵化器,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发展。

联系人:李荣德  丁大伟

电  话:0771-2631005  2630963

邮  箱:ccc8482@163.com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编530022)

附件:1. 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docx

2. 2022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项目


专利申请
加计扣除
高新企业认定
科技项目申报
瞪羚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