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司新闻 > 政府公文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千企技改” 工程、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企业经济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

GOV Documents

政府公文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玉山  18589918308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11层

联系人:张艳  15107726823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2-7-7

联系人:吴桐 18074843880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2号信息孵化大厦A座3-29号办公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千企技改” 工程、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企业经济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0-20 17:17 | 浏览量:399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千企技改”工程、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企业经济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2675号,《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开发区经信局做好政策宣传,按照《通知》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申报

请各县)、开发区经信局、财政局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汇总《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千企技改”工程)项目申报表》以及《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项目申报表》《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企业经济贡献奖励项目申报表》,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上报文件和材料汇总光盘提交一式两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一份,请分别送达)或分别发送至市工信局投资科市财政局工交科邮箱。

各县)、开发区经信、财政局按季度定期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按时上报文件及项目材料,每个季度的截止上报时间分别为2022年10月25日、2023年3月5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9月5日。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王雅琴 5532612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重大产业、“千企技改”工程、民营工业企业竣工投产奖励、企业经济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桂工信投融〔2022675


20221018


原网站链接:http://gxj.nanning.gov.cn/tzgg/t5361487.html

相关项目


专利申请
加计扣除
高新企业认定
科技项目申报
瞪羚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