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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南科通〔2023〕136号

时间:2023-11-14 18:24 | 浏览量:160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充分发挥南宁渠道优势,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进一步发挥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条件和能力,现根据《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南科20225号)相关规定,开展2023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三种类型。在南宁市境内注册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依据市科技局国合基地认定通知,经所属市级主管部门或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科学技术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

(三)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审核并认定国合基地

(四)国合基地经认定后授予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牌匾,牌匾载明国合基地类别、研究领域、承建单位、授予单位和授予日期等信息。

三、支持政策

(一)市科技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形式支持国合基地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国际科技合作研发、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等工作,提升国合基地创新能力和影响力。

(二)市科技局择优推荐国合基地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优先推荐国合基地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三)国合基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由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南宁市相关人才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享受南宁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四、材料受理

(一)材料要求。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申报基地类型,认真填写《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编排页码、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不另设封面,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申报书电子版下载地址:

http://kjj.nanning.gov.cn/tzgg/tz/xmtz/P020231114386871414570.docx

申报书电子二维码下载:

(二)受理时间。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31130,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点。纸质材料交至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市科技局11017室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科,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yzk5533963@163.com

附件:

1.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2.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3.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信息表


(联系人:陈冯丹 5533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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