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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

时间:2018-05-03 14:38 | 浏览量:1631

为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自治区工商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的企业; 

2.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3.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4.合同行为规范; 

5.合同履约状况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未完成2017年度年报; 

2.使用合同格式文本,未履行合同格式条款公示义务; 

3.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 

4.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工商局推荐,自治区工商局公示的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广西红盾网(www.gxhd.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申报数据。企业应当如实填报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设区市工商局负责初审、推荐等工作,向自治区工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企业纸质材料由设区市工商局统一报送。 

(三)自治区工商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17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17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 

(二)要求 

1.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2018年4月3日起开放,2018年5月31日24:00关闭。 

各地企业网上填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设区市工商局。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工商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相关事宜将在广西红盾网(www.gxhd.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自治区工商局将在2018年8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证明由自治区工商局免费配发。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各设区市工商局咨询电话如下: 

南宁市 0771-5518719 柳州市 0772-2636966 

桂林市 0773-2856305 梧州市 0774-2825677 

北海市 0779-3086513 玉林市 0775-2697895 

贵港市 0775-4539383 防城港市 0770-2881638 

钦州市 0777-2823850 来宾市 0772-6699972 

贺州市 0774-5138872 百色市 0776-2998795 

河池市 0778-2116120 崇左市 0771-7966689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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