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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242号)

时间:2018-08-10 11:50 | 浏览量:1597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自治区创新小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15号)要求,决定以具备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产城融合为特色的“特色小镇”核心区域开展“创新小镇”培育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批推进的原则,现组织2018年第二批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由创新小镇管理机构(如县、镇级人民政府或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日常管理机构等,下同)作为申报主体报送申报材料。 
各市科技局审核创新小镇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建设规划可行性等,择优向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上报不超过1个。 
二、申报条件 
各市选定上报的创新小镇,各方面条件要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自治区创新小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15号)文件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表; 
(二)创新小镇培育试点建设方案; 
(三)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所在地政府出台或正在出台促进创新小镇及相关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资金扶持的有关文件; 
(五)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创新小镇培育试点建设方案应突出以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为主要发展方向,按“一镇一主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地区优势产业及实际情况,本着打造一批、成功一批的发展原则,切实推进让创新小镇成为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评审规则 
创新小镇培育试点评审分为答辩和现场考核两个环节,答辩通过方可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一)答辩。 
1.答辩形式。
采用ppt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ppt按“xx小镇-xx市”格式命名。 
2.答辩人员。每个申报单位参加答辩人员为2人,主答辩人应为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 
3.答辩流程。每个申报单位陈述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20分钟,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整体不超过30分钟。 
4.答辩内容。包括小镇发展定位、总体目标及核心路径、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创新点、技术攻关、收益分析和政策保障等方面。 
(二)现场考核。 
1.现场查定。
针对各创新小镇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小镇范围、小镇建设情况、研发机构、创新平台、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生活配套、商业服务,以及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查定,时间约为2-3小时。 
2.现场考核汇报会。由创新小镇主要负责人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培育自治区创新小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科高字〔2018〕15号)具体要求,汇报现场无法查看的工作内容,并回答专家提问,专家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出具现场考核综合评分,时间约为1-2小时。 
五、其他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以上要求,组织各县(市、区)进行自愿申报。各市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答辩ppt)报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在组织专家召开答辩和现场考核的基础上,确定第二批创新小镇培育试点名单。 
联系人: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丁大伟  陈华金 
联系电话:0771-2622013、2093625 
邮箱:gxc206@126.com 

附件:广西创新小镇培育试点申报材料.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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