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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

时间:2019-03-14 08:44 | 浏览量:143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的通知》(桂政发〔2018〕3号),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的企业;

2.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3.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4.合同行为规范;

5.合同履约状况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8.自愿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合同格式文本,未履行合同格式条款公示义务;

2.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

3.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4.未完成2018年度年报。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工商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广西红盾网(www.gxhd.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申报数据。企业应当如实填报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设区市工商局负责初审、推荐等工作,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企业纸质材料由设区市工商局统一报送。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18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2019年1月1日起开放,2019年3月31日24:00关闭。

各地企业网上填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设区市工商局。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相关事宜将在广西红盾网(www.gxhd.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2019年6月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证明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免费配发。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各设区市工商局咨询电话:

南宁市 0771-5518719  柳州市  0772-2636966

桂林市 0773-2856305  梧州市  0774-2825677

北海市 0779-3086513  玉林市  0775-2697895

贵港市 0775-4539383  防城港市 0770-2881638

钦州市 0777-2823850  来宾市  0772-6699972

贺州市 0774-5138872  百色市  0776-2998795

河池市 0778-2116120  崇左市  0771-7966689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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